資本家崽崽,認個鐵血軍官當爹爹- 第414章 誰收的彩禮你找誰去
為首的公安同誌看向了對麵的那群人。
他們被公安這麽盯著,坐立難安。
有人實在受不了了,說道:
“公安同誌,這事和我們沒關係。
我們是彪哥家的親戚,他說自己的弟妹跟人跑了,讓我們過來幫忙抓人。
大家都是親戚,我們也不好推辭,就跟著來了!”
為首的公安同誌眉頭皺了起來:
“不是大哥嗎?
聽你們這話,怎麽又變成大伯哥了?”
“這個,你們還是問彪哥吧!”
“誰是彪哥?”
一個40多歲皮膚黝黑的男子站了出來,說道:
“我是。”
“你大名叫什麽?”
“我叫佟國彪,小名彪子。
今天跟我來的人,都比我年齡小,所以,他們叫我一聲彪哥。”
為首的公安同誌點點頭,問道:
“你是哪裏人?”
“我們都是佟家大隊的人。”
“佟國彪,這到底是怎麽回事?你來說一下。”
“公安同誌,我們不是人販子。”
“哦!
你們不是人販子,那人家女同誌怎麽說不認識你們?”
“公安同誌,事情是這樣的。”
佟國彪指著羅翠婷說:
“她叫羅翠婷,她媽收了我們家300塊錢的彩禮,已經同意把她嫁給我弟弟了。
說好的三天後,他們把羅翠婷送到我們家來,可是到了說好的日子,遲遲不見羅家人上門。
我們去他們家要人,羅家人說,羅翠婷跑了。
我們要羅家退彩禮,羅家說進了他們口袋那就是他們的錢。
退彩禮,那是不可能的事情。”
頓了頓,佟國彪繼續說道:
“他們說,羅翠婷可能跑到城裏她姑姑家來了,讓我們來城裏找人。
羅家人給了羅翠婷姑姑家的地址,我們來到了縣城,找到了她姑姑家。
可是她姑姑說,羅翠婷根本沒有來她們家,讓我們去別的地方找。
我們不肯,她姑姑說,她們家沒有我要找的人,我們要是再糾纏的話,她們就要報公安了。
沒有辦法,我們隻能離開了羅翠婷的姑姑家。”
“我們根本不相信她姑姑說的話,但也不能再上門糾纏。
我們更不甘心就這樣回去。
我們總不能落個人財兩空吧!
我們幾人一起分析了下,覺得她姑姑肯定知道些什麽。
所以,我們就決定跟蹤她姑姑。
我們跟蹤了一段時間,就發現她姑姑經常去文明巷。
我們懷疑她姑姑去文明巷就是去見羅翠婷。
我們來的這些人一分為二,一部分人繼續跟著她姑姑,一部分人盯著文明巷。”
“今天,文明巷這邊有了動靜,我們的人看到她姑姑經常去的那家有人出門了。
當時我不在文明巷這邊,親戚們沒人認識羅翠婷,不確定那人是不是她?
等我得到消息趕來的時候,他們說那人已經去火車站這邊了。
我立馬帶人趕了過來,果然,在公交站台這裏看到了羅翠婷。
接下來的事情,大家都知道了。”
羅翠婷聽了整件事情,臉色變得格外難看,問道:
“你是佟國棟的哥哥?”
佟國彪:“不錯。”
“我早就說了,我不同意這門婚事。
還讓媒人給你們家帶了話,你們怎麽又糾纏上來了?”
“剛開始媒人來,是說你不同意。
過了幾天,媒人又來了,又說你家同意了。
隻是彩禮要加到300塊。
我們家想了想,咬牙同意了。
後來,我們和媒人一起去了你家,給了你媽300塊錢。
那天,我們沒有看到你,你媽說你害羞,所以才沒有出來。
但是她說,你對這門婚事很滿意。”
“我讓媒人給你們家帶話拒絕了婚事後,就來了縣城。
因為我姑帶話,說他們廠裏有招工名額,不過要考試。
這段時間,我一直在準備考試的事情,為了能安心備考,姑姑特地給我租了這個地方,就是為了不讓人打擾我。
所以,我根本就不知道你說的婚事。
我媽偏心,我是女孩子,她根本不在乎我,她隻在乎我哥和我弟。
我來城裏,她肯定是覺得沒了我更好,正好可以給家裏省口糧。”
“可是,你媽收了我們家的彩禮!”
“誰收的彩禮,你找誰去!
我又沒有收你家的彩禮!”
“你怎麽能說出這樣的話來?”
“我這話有什麽不對嗎?
誰拿了你的錢你就找誰去!
要是你們不嫌棄,我媽嫁給你弟也是可以的。
反正我爸已經沒了,我媽就是個寡婦,正好可以去你們家。”
眾人聽了這話,驚得目瞪口呆!
這是一個女人能說出來的話麽?
佟國彪立馬反駁道:
“不行,你媽都已經40多歲了,我弟弟才30多歲!”
“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家的情況!
媒婆把你們家吹得天花亂墜,但是我還是找人打聽過。
你弟弟就是個街溜子,一天到晚的惹是生非,根本沒有人願意把自家姑娘嫁給他。
他今年已經35歲了,前段時間惹了人,被人家套麻袋敲了悶棍。
他的一條腿被打瘸了,以後隻能拄著拐杖走路了,更是沒有人願意嫁給他了。
這也是你們家,為什麽願意花300塊錢娶媳婦的原因。
我說的沒錯吧?”
佟國彪沒有說話,這就是默認了。
羅翠婷繼續說道:
“你也別說,我媽都已經40多歲了,你弟才30多歲。
我媽今年42,你弟弟35,我媽隻比你弟大7歲,差的也不多,我看他們兩人就挺合適的。
再說了,我媽帶著三個娃,隻要和你弟一結婚,就有三個娃孝順你弟,這難道不好麽?”
“好個屁!
300塊錢娶個寡婦,也不看你媽配不配?”
“你們不願意的話,那就沒有辦法了。
當然,退婚也是可以的,隻要你們能從我媽手裏要回那300塊錢。”
“我們不退婚,也不要那300塊錢,我們就要你嫁給我弟。”
“我才虛歲18,你弟都已經35歲了。
他都能給我當爹了,我是絕對不會嫁給他的。
現在是新社會,婚姻自由,你們要是強行抓我回去的話,那你們就是人販子,是犯法的。”
為首的公安同誌點點頭,說道:
“不錯!
現在婚姻自由,本人不願意的情況下,誰都不能強迫她。
不然那就是犯法!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