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 你就是霍俨州二婚的媳婦?
林浔壓低聲音解釋了一遍,而後道:“我記得你說過,警衛員是一直守着爺爺的,隻要不過來接咱們,這事應該不會發生。但我還有些不放心,待會兒要不再跟媽打個電話,叮囑一下?”
剛剛事發突然,而且火車站人多口雜的,不好說得太細緻。
霍俨州眉心緊擰,想到夢中出現的畫面,臉色很不好看,“行,等天亮了我再跟媽打電話。”
不管那個夢是不是真的,他都不能,也不敢賭。
林浔見他沉着臉,認識他這麼久,很少在他臉上看到這麼失态的表情,她想安慰他,卻不知道該說什麼。
最後隻能伸手在霍俨州手背上拍了拍,但手剛觸碰到,卻反過來被霍俨州緊緊地拽在了手心裡。
他的手掌又寬又大,是很深的小麥色,而林浔皮膚很白,手也偏小。
膚色、大小截然不同的兩隻手肌膚相貼、交織在一起,泡在水裡,突然讓林浔想到了一個詞——相濡以沫。
不知怎的,一想到這幾個字,她的臉頰飛快地蔓延上一抹紅痕,越想越不自在,正當她準備把手收回來時,突然聽到霍俨州開口了:
“其實我在想,為什麼鐘樂樂一定要讓爺爺去參加喜宴,這不合理。”
林浔的注意力成功被轉移,都顧不上手了,“還真是。”
就算鐘樂樂喜歡霍俨州,可那是她和别人的婚宴,但凡她對霍俨州還有點心思,都不可能這麼費盡心思地邀請霍老爺子過去。
難道她真的對霍俨州全然死心了,隻為了給自己撐場面,才想要讓霍老爺子出場的嗎?
雖說這個說法也解釋得通,但林浔就是覺得沒那麼簡單,“算了,先不想了,我們隻要保證爺爺的平安就行。”
霍俨州颔首:“嗯,快睡吧。”
等到天一亮,霍俨州就給霍家打了個電話,說林浔隻是吃壞了肚子,等後天就能回來了,最主要的,是叮囑呂毓芝一定要照顧好霍老爺子,不要讓他落單。
呂毓芝連連點頭:“放心吧,我會的,那等小浔情況好了,買好了票你再給我打電話,我去車站接你們。”
“行。”
林浔做夢的事,越少人知道越好,哪怕是自己最親的家人,霍俨州也想幫她保守住這個秘密。
但如果不說,那就無法阻止呂毓芝過來接他們,畢竟林浔和霍俨州結婚後,這是第一次來京市,于情于理都要去接。
所以霍俨州和林浔商量過了,嘴上說後天回去,實際上就買今天的票,下午就能到,反正京市公交車多,他們悄悄回去就行,就不用擔心呂毓芝會過來接了。
挂斷電話後,霍俨州就去買了票,因為擔心霍老爺子的情況,一路上半點沒有停留,差不多四點就到了大院。
霍家在京市住的也是軍區大院,不過這邊的條件,是西北家屬院遠不能比的。
大門修建的威嚴大氣,路很寬敞,房子都是二層帶院子的樓房,就連路邊偶爾經過的家屬,都穿得特别洋氣,在西北是稀罕物的自行車,在這裡簡直人手一輛,還時不時開過一輛小汽車。
小燕看得眼睛都瞪大了,林浔也有些驚訝,果然是首都,哪怕是七十年代,也不是其他地方能比的。
霍家位置好,就在主道路靠中間的位置,林浔牽着小燕,跟着霍俨州往前走,等走到那間最大的房子前面,突然發現路邊圍了好幾個人。
大家原本正在說話,聽到腳步聲,扭頭一看,驚訝道:“這是……霍家老二?”
霍家老二?
霍俨州回來了?那他身邊的,豈不就是他那二婚的媳婦?!
瞬間,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了林浔身上,林浔感覺這些人好像在打量商場裡的物件一樣,盯着她上上下下全都看了一遍,越看,臉上的嫌棄就越明顯。
林浔沒有感覺錯,這群人真的是這麼想的。
從霍俨州和她結婚的消息傳來後,整個大院,全都無比好奇她到底是何方神聖,竟然能嫁給霍俨州。
畢竟霍家哪怕比起從前沒落了,但也是軍區大院最上頭的那一層,霍俨州更是出了名的年少有為,哪怕是在京市大院,都有數不過來的人想把閨女嫁給他。
可霍俨州全都拒絕了,直接說自己這輩子都不結婚。
大家開始還以為他在找借口,可眼看着他從連長一步步成為團長,都已經快三十了,連女同志看都不看一眼,整個大院的人都以為,他真的會孤獨終老。
可就在這時,突然傳出霍俨州結婚的消息,甚至對象還是個二婚的女人,簡直讓所有人驚掉下巴。
全都議論紛紛,想知道霍俨州到底為什麼要娶這樣一個女人,隻可惜林浔不在京市,霍家又沒人敢去問,再怎麼讨論也說不出個因為所以來。
現在林浔竟然過來了,那她們怎麼可能沒反應,恨不得兩隻眼睛化成探照燈,把林浔的祖宗十八代都給看出來。
隻可惜越看越失望,之前他們猜測霍俨州會跟她結婚,要不是因為林浔有強大的家庭背景,或是與衆不同的地方。
可是眼下,這女人雖說一張臉長得不錯,但穿着厚厚的深色棉襖,渾身上下的打扮簡直其貌不揚,就這樣的,能是有什麼了不起的家庭背景?
更别說她腳邊放着的各種編織袋了,灰撲撲的,簡直就跟鄉下來的窮親戚一模一樣。
還有她手裡牽着的那個小孩,又黑又瘦,就跟個黃毛丫頭一樣,蒼天啊,這該不會是她頭婚的孩子吧?二婚竟然還帶着個拖油瓶?這也太上不了台面了吧!
這麼想着,衆人的目光越發的充滿了諷刺,尤其是鐘蘭娟,她就是鐘樂樂的母親,她和鐘父結婚的時間早,那時候不講究什麼近親結婚,所以她其實是鐘父的遠房表妹。
鐘蘭娟這段日子過得特别糟心,鐘樂樂突然從西北帶了個泥腿子回來,二話不說就要結婚。
頓時,整個鐘家成了大院的笑柄。
畢竟鐘家一直眼高于頂,天天看不起這個看不起那個的,自家唯一的女兒卻找了個大字不識一個的農民?
鐘蘭娟不管去哪裡,都能聽見别人明裡暗裡地嘲諷她,心高氣傲的她怎麼受得了這口氣,這下好了,林浔過來了。
她女婿再怎麼不行,也好歹是頭婚,林浔一個二婚的,才是最上不了台面的。
“喲,這是小林吧?小林啊,不是嬸子說你,你這第一次來婆家,穿得也太寒碜了吧?”
周圍的幾個人也笑了起來:“可不是,小林,不管你們鄉下怎麼樣,咱們城裡還是得講禮數的。”
“就是,這樣走出去,别人都以為我們大院的人有多上不了台面呢!”
這些人倒也不是跟鐘蘭娟關系有多好,隻是她們覺得,林浔第一次上門,霍家人接都不去接一下,這說明什麼?說明霍家壓根不重視她啊!
而且林浔還穿得這麼破舊,肯定是霍俨州一分錢都不給她,才讓她連一件新衣服都買不起。
果然啊,之前大家猜得沒錯,霍俨州娶林浔肯定隻是為了沖喜,根本不待見她。
林浔聽着這話,有些無語,這群人是沒出過門,還是沒坐過火車?這個年代坐火車,穿得光鮮亮麗,跟直接把錢往小偷手裡送有什麼兩樣?
而且她這衣服怎麼了?又保暖又舒服,京市比西北也暖和不了多少,不多穿點,像這群人一樣要溫度不要風度,等老了得風濕就體面了?
真是有病。
林浔不是那種被嘲諷都不敢還口的人,可還不等她開口,一旁的霍俨州直接走了過來,目光沉沉的開口:“諸位同志。”
這話一出,大家都愣住了。
以前霍俨州雖然不苟言笑,但霍家家教好,他見到她們,都會禮貌地喊一句“嬸子”,現在竟然稱同志?她們可比呂毓芝還大!
“第一,林浔是我的愛人,和你們沒有半分錢的關系,她穿什麼,想怎麼穿,你們管不着,也沒這個資格管。
第二,你們都是軍屬,應該知道侮辱軍屬是什麼後果,如果忘記了,那我現在就帶你們去找政委,進行思想教育。”
鐘蘭娟等人都驚呆了。
什麼意思?不是說霍俨州娶林浔隻是為了沖喜,兩人根本沒什麼感情嗎?他竟然這麼護着自己媳婦?
現在的男人都有些大男子主義,不管女人在外面受了什麼委屈,都主張女人的事女人自己解決,尤其是在軍區大院裡,軍嫂多,可大家不管發生了什麼矛盾,哪怕打起來,男人都不會出頭的。
可是霍俨州,一個衆所周知冷心冷面的人,林浔還一個字都沒說,他就急急忙忙地出頭了,甚至為了幾句話,還要鬧到政委那裡去?
這叫沒感情?他們大院最疼愛媳婦的人都做不到這點!
還不等大家反應過來,突然呂毓芝走了出來,看到林浔的那一刻,沒了在外面的端莊氣質,直接興奮地跑來:“小浔!你怎麼悄默聲地就來了?不是說好了讓我去接你嗎?”
在她身後,是推着輪椅的霍澤山,他比呂毓芝淡定一點,但依舊很激動,“小浔,小燕,路上是不是很辛苦?”
小燕對着他喊了聲爸爸。
這下鐘蘭娟等人更傻眼了。
那竟然是霍家那好不容易才失而複得的小孫女?她竟然對林浔這麼親切?
奶奶的,到底是誰說林浔沒本事?這才結婚多久啊,就把整個大院最難接近的霍家,上上下下所有人都給收服了!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