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章 你竟然要嫁給那種男人!
徐志成一大早就來了招待所,現在管得嚴,在招待所找人,要先去前台那裡登記一下,就可以上樓了。
昨天送離婚報告的時候,徐志成來過一次,他以為今天同樣如此,寫了名字就準備上樓。
卻被前台喊住了:“你找的是林浔同志?那你不能直接上去,要給她打電話,她同意了你才能上去。”
徐志成皺眉:“是不是搞錯了,昨天我都是直接上去的。”
前台搖頭:“因為林浔同志昨晚搬到了三樓。”
招待所一共有三樓,底下兩層是普通人住的房間,而三樓,隻有部隊軍銜高的軍官才有資格住。
相應地,裡面的環境要更好一些,床大、有電話,還有免費的熱水和火牆,睡覺的時候暖和極了。
霍俨州級别高,一次性可以開兩間,林浔昨天一回來,就發現呂毓芝幫她把房間換到了二樓。
徐志成在醫院待了這麼久,自然知道三樓的房間不是一般人能住的,就連他這個軍區醫院的大夫都沒資格進去。
那林浔憑什麼上去?
難道是那個熊主任偷偷找了關系?但他一個小小的主任,怎麼可能享受到軍官的特權?
正當徐志成百思不得其解時,前台已經打通了電話,林浔聽到有個男人找她,還以為是農場那邊有什麼事,連忙下了樓。
一看卻發現是她最不想看到的人,“你來做什麼?”
徐志成看着走出來的林浔,原本的疑惑消散,眼裡隻剩下驚豔。
之前他對林浔一見鐘情,是因為她長得漂亮。
可兩人結婚後,因為沒有孩子,成天被蔡金花磋磨,林浔也一天比一天憔悴、蒼白,漂亮的容顔就好像蒙上了一層病氣一樣,死氣沉沉的。
但自從離婚後,不必再被“生孩子”所裹脅,林浔整個人都松快了,尤其昨晚賺到了第一筆工資,感覺日子都有了奔頭,精氣神都跟着好了起來,臉上滿是朝氣勃勃的喜悅。
仿佛一顆蒙塵的珍珠,終于洗去了鉛華,比徐志成最開始見到她時,更加奪目。
驚豔過後,徐志成心裡湧現出濃濃的不甘,這樣的美人,原本是屬于他的,但現在她竟然要投向别的男人的懷抱,還是樣樣都不如他的男人,林浔是瘋了嗎!
“你要結婚了?”
林浔疑惑:“你聽誰說的?”
她昨天才和霍俨州說好,徐志成怎麼就知道了?難道是在飯店說話時被别人聽到了,傳到了徐志成耳朵裡?
徐志成在來的路上還在想,會不會是袁雅晴看錯了,此時見她承認了,頓時無比失望和憤怒:“林浔你是不是瘋了?這種男人你都看得上!”
袁雅晴可是告訴他了,那個姓熊的,長得難看還惡心,大字不識一個的文盲,比得上他徐志成一根頭發嗎?
林浔覺得徐志成絕對有病。
什麼叫“這種男人”,霍俨州不論是人品、家世、長相、身高、能力……哪點都甩徐志成十八條街,和他比起來,徐志成就是個跳梁小醜!
“我和誰結婚跟你有什麼關系?我就算去路邊找一棵樹,都比你這種品行低劣的僞君子強一百倍。”
要不是知道瘋羊病不會傳染人,林浔都要以為徐志成也得瘋病了,一大早過來說這些瘋話。
“你!”徐志成簡直要被氣死,他好心好意過來勸林浔,她卻如此執迷不悟,既然如此,就不要怪他不留情面了。
徐志成繼續道:“我也快結婚了,這次過來是邀請你參加的。”
雖然知道男女主很快就會在一起,但林浔還是被這速度驚到了,不過這樣也好,有毒的男女主就應該早點鎖死,千萬别去禍害其他人。
婚禮她肯定是不會去的,畢竟她好不容易才擺脫這些人,怎麼可能還主動湊上去,嫌自己死得不夠快嗎?
林浔白了他一眼:“不好意思,我不喜歡看猴戲。”
說完,她直接“砰”地關上房門,留下徐志成一個人在走廊氣的七竅生煙。
啊啊啊林浔這個潑婦,竟然罵他是猴!
……
林浔原本想等徐志成走了再下去吃早飯,但過了沒一會兒,門又被敲響了。
她以為是徐志成還想糾纏,一打開門,卻看到一道軍綠色的修長身影。
“怎麼,看見我很意外?”對上她驚訝的目光,霍俨州微微挑眉。
林浔搖搖頭:“怎麼這麼早過來了?”
“媽讓我給你送早餐。”
霍俨州話音剛落,背後就傳來呂毓芝拆台的聲音:“你這小子,明明是你自己想着小浔,怎麼還找借口?”
呂毓芝一早就去了飯店,想着讓林浔多睡會,回去時再幫她帶早飯。
等到了飯店,都不用她出聲,霍俨州就直接多點了一份羊肉面,還特意找服務員借了保溫桶裝着。
她原本還欣慰自家這鐵樹終于開了花,誰知道還是塊榆木疙瘩!
當場被拆穿,霍俨州耳根微紅,輕咳兩聲:“快趁熱吃吧。”
林浔笑着接過保溫桶,打開蓋子,羊肉面霸道的香氣就傳了出來。
現在的羊那是純天然飼養,比後世飼料喂的羊肉要更香,再加上羊骨熬成的高湯,這一份早餐看着就讓人流口水。
霍俨州跟着她進了房間,坐在對面,看着林浔兩眼放光地吃着面條,眼裡露出自己都沒發覺的笑意。
他開口道:“林浔同志,你的政審已經通過了。”
林浔一愣:“這麼快?”
其實一般情況下,政審是沒有這麼快的。
但霍俨州軍銜高,28了别說結婚,連對象都沒一個,部隊的領導們簡直比呂毓芝還着急,一聽說他要交結婚報告,立馬激動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。
催促着讓辦事處開綠燈,務必最快解決他的問題。
加上林浔之前和徐志成結婚,醫院那邊也政審過,有了先例,速度就格外快一些。
霍俨州點頭:“政審通過,接下來就是處理結婚報告了。”
他垂眸,深沉的目光注視着林浔,語氣中滿是認真:“所以,林浔同志,你真的願意和我結成革命伴侶,駐紮在西北,成為部隊的一份子嗎?”
霍俨州知道林浔昨天出去了,他沒有阻止,也沒主動提出開車送她,就是想讓她對這邊更加了解。
西北條件惡劣,嚴寒又落後,比起她來的南方,這樣的環境實在是太差,如果林浔想要反悔,現在是最後的機會。
林浔握緊手裡的筷子,認真地點頭:“我願意!你放心,我一定會好好過日子,絕對不給你添麻煩的!”
她今天穿着一件暗綠色的外套,這個顔色其實很老氣,但林浔很白,這件衣服穿在她身上,襯着她如同雪地裡含苞待放的栀子一般,清純又柔美。
霍俨州雖然沒結婚,但他知道很多軍屬都嫌棄這邊的環境,吵着鬧着要離開,他原以為林浔也是如此。
但此時她眼底堅定的光告訴他,他錯了,這朵栀子看似嬌弱,實則堅韌,她很美,但絕不是菟絲花。
突然,霍俨州感覺自己心跳得有些快,他不知道是為什麼,難道是屋子裡太熱了?
于是他猛地起身,朝門外走去。
林浔吓了一跳:“怎麼了?”
“沒事,有點熱,我去透透氣。”
看着窗外飛舞的雪花,林浔看向霍俨州的目光滿是敬佩,不愧是軍人啊,這麼冷的天竟然還嫌熱?這身體簡直壯得像頭牛!
霍俨州還不知道在未來媳婦眼裡,他已經跟頭牛差不多了,一走到門口,就被呂毓芝叫住了:“你怎麼出來了?該不會惹小浔生氣了吧?”
霍俨州無奈:“媽,我沒那麼不受待見。”
一旁的小王心想,那可不一定,團長在部隊那就是出了名的鬼見愁,底下的兵看到他都跟耗子見了貓一樣,拔腿就跑。
呂毓芝房間放着她昨天帶林浔買的東西,除了家具以外,其他的基本都帶回來了,但霍俨州看了一圈,突然發現不對。
“媽,怎麼沒買手表和收音機?”
這年頭講究點的人家都會備上三轉一響,草原這邊不方便騎自行車,林浔又不會用縫紉機,但手表和收音機肯定是少不了的。
呂毓芝高深莫測:“說你不開竅吧!這些東西要是我都準備好了,還要你做什麼?這是給你在小浔面前表現的機會!”
于是一刻鐘後,林浔吃完飯,霍俨州突然說要帶她去一個地方。
小王立馬舉手:“團長,我去開車!”
霍俨州搶先一步拿走了車鑰匙:“不用,我來。”
什麼都讓你小子幹了,還要我做什麼?

